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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 年10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实友”)及公司股东张辛聿先生关于持有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珠海实友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并签订了《质押合同》,质押期限自 2015 年7月21日至 2020 年5月15日,用于珠海实友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借款。上述股票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2、张辛聿先生于2015年9月14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50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425,000股,高管锁定股75,000股)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交易, 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26日的原4,500,000股股票质押购回期限延期1年,延期后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9月25日。
截止公告日,控股股东珠海实友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112,020,000股,合计持股117,0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34%,其中本次质押股票5,000,000股,累计质押股票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张辛聿先生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57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1,525,000股,合计持股6,100,000股,其中本次质押股票500,000股,累计质押股票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