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2015年10月15日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出质人: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解除时间:2015年10月15日
解除质押股份数量:130,152,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股份已于2015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130,152,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3%。
二、本次再质押的具体情况
出质人: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质押股份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质押数量:130,000,000股
质押期间:一年期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占公司总股本的11.32%,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一年期。
三、累计质押情况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4,832,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3%,其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76,687,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1%,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祝义财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51,519,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4%;本次质押后,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174,5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20%;其和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合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649,9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6.60%。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