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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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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4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3名,董事陈亚杰、班士杰、李建忠和独立董事史际春、戴金平、杨有红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成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桥东支行申请1亿元的授信,公司拟为此次授信提供1亿元的担保,期限1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取消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暂时取消定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确定股权登记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4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玻纤”)申请银行授信提供1亿元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予先办于(金牛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绍斌

 成立时间:2008年6月12日

 注册资本:39,500万元

 主营业务:玻璃制品及纤维制造、销售等。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金牛玻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金牛玻纤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情况介绍

 1、主要担保情况:

 金牛玻纤为了企业的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桥东支行申请1亿元的授信,根据银行要求,公司拟为金牛玻纤此次授信提供1亿元的担保,期限1年。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 1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牛玻纤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解决其发展业务所面临的困难,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金牛玻纤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金牛玻纤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3、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含本次)为10.45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69%;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包含本次)为11.45亿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3%。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4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19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定于 2015 年 10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转让厦门航空 15%股权及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将所持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给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签订了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需要交易双方主管部门的审批,由于预计在前述拟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前不能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董事会决定暂时取消定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待相关事项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另行确定股权登记日。

 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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