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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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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昕田

 网址:www.hlzqgs.com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4890618、4890100

 (12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12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18329

 联系人:夏吉慧

 网址:www.c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

 (12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64339000-807

 传真:021-64333051

 联系人:陈敏

 网址: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12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牟冲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12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12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网址:www.z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126)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东方企业园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3016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王伟光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127)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电话:010-88086830-730、010-88086830-737

 传真:010-66412537

 联系人:陈韦杉、朱晓光

 网址:www.rx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8086830

 (12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网址:www.jh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12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一宏

 网址: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105111(四川地区)、400-660-0109(全国)

 (130)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联系人:李微

 网址:www.e561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13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128

 传真:021-50122398

 联系人:徐方亮

 网址:www.cnhbstoc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132)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5161642、15880287470

 传真:0592-5161140

 联系人:卢金文

 网址:www.xmzq.cn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13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戴莉丽

 网址:www.ajzq.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13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层、5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网址:www.hrse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13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翟璟

 网址:www.tfzq.com

 客户服务电话:028-86711410、027-87618882

 (136)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电话:028-86199278

 传真:028-86199382

 联系人:郝俊杰

 网址:www.hxzq.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137)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717、18500505235

 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唐昌田

 网址:www.tpy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5-0999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注册登记机构

 1、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朱威

 2、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陈鸿鹄

 联系电话:010-50938870

 传真:010-50938907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杨科

 经办律师:吴冠雄、刘艳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濮晓达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尽量避免基金资产损失,追求每年较高的绝对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分析判断证券市场走势,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规定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间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还将采用分析市场价值均衡点等定量方法,辅助判断市场趋势的变动。

 (1)在股票市场处于低风险区域或预期股票市场趋于上涨时,基金将采取积极的做法,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分享股票市场上涨带来的收益,实现较高回报。

 (2)预期股票市场处于震荡运行时,基金将采取波段操作策略,在市场震荡、调整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整个资产类别、部分行业或个股投资价值被低估的短期失衡现象,如投资者因恐慌心理而过度抛售导致股票价值被低估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发现、确认并利用这些市场失衡机会,重点选择被低估的资产类别、行业、个股进行投资,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3)在股票市场处于高风险区域或预期股票市场趋于下跌时,基金将采取保守的做法,大幅减少股票投资比例,甚至不再持有股票,而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以回避股票市场下跌的系统性风险,避免组合损失。

 (4)在预期利率上升、债券价格将下降时,组合将增加现金持有比例,并将债券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和浮息债券。在预期利率下降、债券价格将上升时,组合将降低现金持有比例,并将债券资产主要投资于中长期债券,以实现较高的回报。

 此外,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收益。基金管理人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为取得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投资于权证。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主要采取价值型投资策略。达到以下标准的股票,将是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对象:

 (1)总市值达到20亿元及以上、流通市值达到8亿元及以上的股票。

 (2)市盈率(P/E)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尤其是与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相比,市盈率水平偏低的股票,具体表现为经过成长性调整后的市盈率(P/E)/G偏低。

 大盘股票占股票市场总值的比重较高,能够更好地体现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投资于大盘股票,可以更充分地分享中国经济成长的成果。此外大盘股票价格的波动性相对较小,可预测性相对较强,有利于分析判断,选择投资。而经过成长性调整后的市盈率偏低的股票具有更高的投资价值,我们预期这些股票能够取得较高的绝对收益,有利于基金实现取得较高绝对回报的投资目标。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主要通过对利率、利差等因素变化趋势的判断采用久期偏离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和类属配置策略提高债券投资收益率。

 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投资于国债及投资级债券。即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组合债券投资重点关注的对象:

 (1)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2)到期收益率相对类似信用质量和期限债券较高的债券。

 (3)风险水平合理、有较好下行保护的债券。

 (4)期限结构和收益风险特征符合对市场预期的债券。

 (5)同等条件下信用质量较好或预期信用质量将得到改善的债券。

 (二)投资程序

 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组合调整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

 本基金股票投资研究依托公司整体的研究平台,同时整合了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公司研究员按行业分工,负责对各行业以及行业内个股进行跟踪研究。在财务指标分析、实地调研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员对所研究的股票、行业提交投资建议报告,供基金经理小组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参考。此外,公司有专门的宏观经济研究员,负责分析消费、投资、进出口、就业、利率、汇率以及政府政策等因素,为资产配置决策提供支持。公司还设有固定收益部,专门负责债券投资研究。

 2、资产配置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判断一段时间内证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决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资产类别间的分配比例范围。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决定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

 3、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研究员提交的投资报告,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对于拟投资的个股,基金经理小组将采取长期关注、择机介入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对于买入的股票,基金的持有周期一般较长,长期持有的操作策略可有效降低基金的交易费用和变现成本,从而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4、交易执行

 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配置、个股投资比例等。

 5、风险与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风险报告使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小组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小组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绝对回报标准,为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基金应在以较高的概率水平超过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基础上,争取获得较高绝对回报。其中,“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一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政策,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15年第2季度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5.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6)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可以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推出其他的基金管理费收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浮动费率方式。本基金如按浮动费率收取基金管理费,则年费率浮动范围最高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5%。如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推出新的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如降低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其他基金运作费用的支付方式

 本条第1款第3至第6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费用种类的调整

 本基金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增加其他种类的基金费用。如本基金仅对新发行的基金份额适用新的基金费用种类,不涉及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A类份额的申购费

 ①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

 ②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③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④本基金申购费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H类份额的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H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申购费率和缴纳方式由销售机构自行决定。

 (3)A类份额的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为0.5%。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4)H类份额的赎回费

 对于H类份额,不论其持有期,均收取赎回金额0.125%的固定赎回费,且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6)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

 (1)申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申购金额及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例一: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三笔A类份额的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100万元和500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1+后端认购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

 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1+后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A类份额的10,000份,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5%=62.50元

 赎回金额=12,500.00-62.50=12,437.50元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设立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A类份额的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025、1.080和1.14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四:假定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A类份额的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30、1.300和1.36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3)T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转换费用

 在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前,本基金暂不办理H类份额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

 <1>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一。

 <2>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二。

 <3>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三。

 <4>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四。

 <5>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五。

 <6>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六。

 <7>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七。

 <8>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八。

 <9>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九。

 <10>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

 <11>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一。

 <12>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二。

 <13>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三。

 <14>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四。

 <15>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五。

 <16>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六。

 <17>对于多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上述为处理申(认)购时间不同的多笔基金份额转出的情况,对转出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的持有时间规定如下:

 (i)对于货币型基金(目前包括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华夏货币、华夏财富宝货币、华夏薪金宝货币)和不收取赎回费用的债券型基金(目前包括华夏债券C),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ii)对于除上述(i)中五只基金外的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其持有时间为本次转出委托中多笔份额的加权平均持有时间。

 (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5)业务举例

 例一: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二: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三: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1年1月1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内,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且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四: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五: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0%,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六: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500元,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500元,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七: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1年1月1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内,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且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八: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九: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一: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期为3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0%,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2年9月15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2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十二: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3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赎回费率为0.5%,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三: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146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300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0.3%,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申购费率为2.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四: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5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300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0.3%,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固定申购费5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五: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不收取赎回费。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3年9月15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3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0%,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十六: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1%。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4月17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二、释义”中相关信息。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信息。

 (五)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相关信息。

 (六)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相关信息。

 (七)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

 (八)更新了“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中相关信息。

 (九)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相关信息。

 (十)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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