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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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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5-05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陈斌先生、董事郑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董事陈斌先生、董事郑敏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中,董事陈斌先生同时相应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陈斌先生、董事郑敏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陈斌先生、董事郑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陈斌先生、郑敏先生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5-05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李长征先生、监事张邦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监事李长征先生、监事张邦龙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长征先生、张邦龙先生在任期内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李长征先生、张邦龙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将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李长征先生、张邦龙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5-05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长征为新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原董事陈斌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股东单位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李长征先生为新任董事候选人。

 李长征简历:

 李长征先生,男,1964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年至1995年,任职于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1995年至2015年,先后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省企业工委、省国资委工作,任海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由省政府派驻省属重点监管国有大型企业任监事会主席职务,曾经先后派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宁经济发展总公司,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粤海铁路有限公司等省属国有大型企业。2007年至2015年10月兼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独立董事关于提名李长征、张邦龙为新任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邦龙为新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原董事郑敏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股东单位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张邦龙为新任董事候选人。

 张邦龙简历:

 张邦龙先生,男,1963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黄金投资分析师。1984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中国扬子集团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副总会计师及总会计师;2000 年至 2004 年,担任广东麦科特集团纺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04 年至 2013 年,先后担任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经理、首席财务官;2013年 3 月至2015年6月,先后担任复星集团矿业资源事业部副总经理兼 CFO、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本公司监事。现任复星集团矿业资源集团执行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独立董事关于提名李长征、张邦龙为新任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拟对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年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李长征、张邦龙为新任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5-054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长征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史利为新任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原监事李长征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提名史利先生为新任监事候选人。

 史利简历:

 史利先生,男,197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90年至2003年,担任海南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海南中洲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所长助理等多个职务。2003年起,曾任海南省三亚港务局总会计师,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现任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党委委员,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海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海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兼公司治理委员会主任、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郑敏为新任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原监事张邦龙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提名郑敏先生为新任监事候选人。

 郑敏简历:

 郑敏先生,男,1963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3年至 1988 年,任职六机部第七研究院第 705 所,从事工程研究;1991 年至 1996年,任职于海南省委党校海南发展战略研究所,从事海南投资环境研究与教学;1996 年至 2000 年,任海南省委党校信息中心负责人、副主任、主任;2000 年至2005年,历任海南电信海南远程教育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数字图书馆发展战略组研究员;2006年起,担任复星集团驻海南首席代表。2007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现任复星集团驻海南首席代表,北斗星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富鑫钛业董事,复达钛白董事,海南亚特兰蒂斯商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海南省行政学院讲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5-05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0,000万美元

 一、增资概述

 为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矿业”或“公司”)打造成为国际知名、中国一流的矿产资源集团,架设专业的国际矿业资源投融资平台,迅速壮大企业规模,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及知名度。经公司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年初在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鑫茂”),注册资本1万港币(约0.13万美元),作为从事境外投融资项目业务的平台。为加快推进公司实际投资运作,提高投资执行力,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贡献,海南矿业决定向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增资10,000万美元。

 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香港鑫茂进行增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概述

 公司名称:香港鑫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时间:2015年1月23日取得香港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证明书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30,341,753.81元,负债合计30,000,000.00元,2015年1-9月累计净利润341,753.81元。

 此次海南矿业向香港鑫茂增资10,00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香港鑫茂仍为海南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香港鑫茂进行增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谨慎考虑,公司将以香港鑫茂为平台从事境外投融资项目业务,加快推进公司实际投资运作,提高投资执行力,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贡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5-05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矿业迎宾馆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2日

 至2015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于2015年10月17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矿办公楼三楼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回复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矿办公楼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72700

 联系人:林武 陈秋博 程蕾

 电话:0898-26607075、26607630

 传真:0898-26607630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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