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4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司冻155号),主要内容公告如下:中登公司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5)榕民保字第64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轮候冻结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的公司86,424,450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15年10月15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广厦建设持有公司股份86,424,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1%,被司法冻结股份86,424,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1%。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