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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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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5-133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2012年度业绩承诺差额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芜湖飞尚港口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以及《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中淮南矿业承诺,“铁运公司和物流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2亿元,2011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84亿元,2012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4.61亿元。如标的资产届时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标准,其差额部分由淮南矿业在该会计年度的铁运公司和物流公司的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向本公司补足”。

 2015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决定书》认定结论并结合财务自查,公司对201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根据更正后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表,铁运公司和物流公司于2012年度合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淮南矿业关于2012年度业绩承诺。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更正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15〕5-80号)(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结论,更正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5年10月15日,淮南矿业严格履行上述业绩承诺,向公司支付了2012年度业绩承诺差额款23,131.46万元。至此,淮南矿业对公司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相关业绩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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