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累计实际收到政府补助7126.20万元,涉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专项奖励、营改增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集装箱奖励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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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875.47万元,全部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250.73万元,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
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