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5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吉林省全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刻制公章准许证明“五证合一”。凡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视为同时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刻制公章准许证明。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获得新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501244575134M。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保持不变。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江南路100-1号
法定代表人:刘立成
注册资本:伍亿柒仟叁佰肆拾捌万捌仟捌佰肆拾玖元整
成立日期:1993 年02月26日
营业期限:1993 年05月07日至2047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栓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浓缩丸、糊丸)、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以下项目在分支机构经营:合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