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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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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和再次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和再次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1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及公司第二大股东仲维光先生的通知:

 一、康平公司在 2014年10月9日质押给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以下简称:吉行瑞祥支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7%)于2015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日,康平公司又将上述股份再次质押给吉行瑞祥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10月9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康平公司共持有公司 236,475,016 股股份(另 15,000,000 股股份进行了约定购回式交易)。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康平公司共质押本公司 236,010,000股股份(占康平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99.80%),占公司总股本 46.01%。

 二、仲维光先生在 2014年10月9日质押给吉行瑞祥支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5%)于2015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日,仲维光先生又将上述股份再次质押给吉行瑞祥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10月9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仲维光先生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961,276股股份,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仲维光先生共质押本公司30,000,000股股份(占仲维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6.90%),占公司总股本5.85%。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以及2015年7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并于2015年9月1日发布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上述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9月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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