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27.5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人”)拟在华夏银行和平门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和1,000万元保函额度提供4,000万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27.5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均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2号楼11层1106室
法定代表人:许革
注册资本:13,87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专业承包。(其中知识产权出资为1860.00万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地人资产总额为50,206.94万元,负债总额为16,741.45万元,净资产为33,465.49万元;2014年度天地人实现营业收入29,962.98万元,净利润8,316.96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天地人资产总额为46,861.49万元,负债总额为13,211.65万元,净资产为33,649.84万元;2015年上半年度天地人实现营业收入5,352.92万元,净利润184.35万元。
天地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华夏银行和平门支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被担保对象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被担保对象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就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8,70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72%;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2,602.50万元,占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00%;公司无逾期担保。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天地人营业执照、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