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陇化工”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的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无异议。《西陇化工: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于2015年9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编号:2015-068)。2015年9月29日,《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上述内容,现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
2015年9月3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汕头滨港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交通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
产品代码:0191120108
产品成立日:2012年6月28日
产品到期日:持续运作,银行可提前终止
开放日:2012年6月29日至理财计划终止期间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收益起算日:2015年9月30日
投资期限:根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理财计划份额
预期年化收益率:收益率与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天数相关,存续天数与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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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交通银行有权根据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各档次预期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新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启用前三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关联关系:公司与交通银行汕头滨港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定期存款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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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汕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支行、中国银行汕头龙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向,在上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的理财期间内,公司将与各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情况
无。
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日增利S款产品协议;
2、银行存款单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