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256,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0月14日。
3、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4年3月24日,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21号《关于核准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张铮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上市公司向张铮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6,628,352股股份已于2014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4年10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5年6月2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631,940,162股增至1,263,880,324股,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6,628,352股股份增至13,256,704股。
该次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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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4年10月14日)起计算。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得到严格履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0月14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256,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6名,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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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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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期权第一期自主行权期限为2015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至1,264,523,954股。)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广发证券对奥飞动漫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