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3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7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大唐华银衡阳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华银郴州环保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的议案》,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衡阳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环保发电公司”)、大唐华银郴州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环保发电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近日,青泓(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泓公司”)被确认为本挂牌项目唯一受让方。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所持衡阳环保发电公司和郴州环保发电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转让给青泓公司。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权出让方: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衡阳环保发电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郴州环保发电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
交易事项:股权转让
交易方式: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交易价格: 2500万元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衡阳环保发电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郴州环保发电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
2、权属状况: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衡阳环保发电公司和郴州环保发电公司的情况说明
衡阳环保发电公司和郴州环保发电公司均为从事垃圾填埋气发电的环保发电公司,总装机容量2.474兆瓦。其中:衡阳环保发电公司装机容量为1.2兆瓦,于2012年1月1日正式投产发电;郴州环保发电公司装机容量为1.274兆瓦,于2013年3月29日正式投产发电。
截至2015年4月30日,两家环保发电公司股权结构和注册资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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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1、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是衡阳环保发电公司和郴州环保发电公司的唯一股东。
2、衡阳环保发电公司和郴州环保发电公司2014年底的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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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衡阳环保发电公司、郴州环保发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对衡阳环保发电公司、郴州环保发电公司进行评估的事务所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4月30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最终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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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价格
2500万元
三、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转让价格按照本次挂牌价格确定,公司将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2500万元转让给青泓公司。
(二)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青泓公司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三)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公司指定的账户。
(四)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交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一)在标的企业股权交割完成前,公司负责清偿标的企业对其他债权人的负债。
(二)股权转让后,公司及关联方所属的员工退出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人员的安置由青泓公司负责。
五、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衡阳环保发电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郴州环保发电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源。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最大限度地收回投资,规避公司在垃圾填埋沼气发电行业的投资和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