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晓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晓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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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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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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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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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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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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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年10月12日
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2015-057号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上午十时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西王工业园办公楼80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列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一致认为该报告均是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季度报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并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今年三季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公司运作情况。
其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2015-058号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下午14时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西王工业园办公楼80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一致认为该报告均是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季度报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的,并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今年三季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公司运作情况。
其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2015-060号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43号),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7,884,8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立东
联系电话:0543-4868888
联系传真:0543-4868888
2、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刘少国、刘静
联系人:潘可、王涛
联系电话:010-66581807
联系传真:010-66581836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15-059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