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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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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好买基金网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协商一致,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好买基金的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 费率优惠

 1、 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5年10月15日15:00点起,投资者通过好买基金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好买基金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好买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产品上述费率优惠。

 2、 费率优惠期限

 以好买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 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好买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 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好买基金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 费率优惠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好买基金的相关规定。

 4、 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好买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10月12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活跃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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