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长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66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已于2015年7月28日起停牌;2015年8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9);2015年8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2);2015年9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0)。

 2015年10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本次筹备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初步方案是拟向包括大股东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江阴液化天然气集散中心LNG储备站项目、收购海外油气田资产、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中介机构已基本完成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工作,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基本编制完成,但由于受国内“十一”假期影响,两家拟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仍未履行完毕内部审议程序,无法按时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因此公司无法召开董事会并在2015年10月12日前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复牌。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最迟于2015年10月16日复牌。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年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