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
特许经营暂行条例将上报
□本报记者 刘丽靓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为引导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开展,推动PPP项目落地,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暂行条例》,目前正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发改委将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对《条例》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尽快上报国务院。

 据了解,PPP有特许经营、股权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实施方式。从相关实践情况来看,我国绝大部分PPP项目集中于基础设施领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PPP最主要、最普遍的实施方式。鉴于股权合作、政府购买服务可以通过《公司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仅特许经营缺乏国家立法对其做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因此当务之急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对PPP活动予以引导规范。

 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改委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基础上,立足实践中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重点从明确条件范围、强化政府履约、鼓励民间投资、完善争议解决以及加强法律法规衔接等方面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