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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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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智慧能源 公告编号:2015-108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的董事4人,董事长蒋锡培先生、董事蒋华君先生、汪传斌先生、独立董事蔡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张希兰女士、卞华舵先生、蒋国健先生、独立董事钱志新先生、武建东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的监事3人,监事蒋承志先生、陈金龙先生、陈静女士出席本次会议,监事长许国强先生、监事毛建强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财务官万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列席本次会议的高管有朱长彪先生、蒋苏雯女士、刘志君先生、甘兴忠先生。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建文、黄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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