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开时间: 2015年10月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至2015年10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刘毅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79,648,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2927%。
2、现场会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179,597,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27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7%。
4、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315,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264,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子议案逐项审议结果如下: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10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正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59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6%;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264,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6170%;反对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333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4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世焰律师、申文浩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