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30日,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国新先生通知,夏国新先生于2015年9月30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目前增持情况
增持股东:夏国新(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持有103,244,871股,占公司总股本64.5280%;
增持时间及方式:2015年9月30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
增持数量、比例及金额:94,28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9%;增持金额为3,214,776元(成交均价为:34.0982元);
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截至本次公告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6,591股,占公司总股本0.2916%;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歌力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2,6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4.1775%;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进行增持股份。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本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临2015-034号公告: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每股股价低于50.00元人民币,拟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夏国新先生拟在承诺时间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个月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爬行增持不超过2%,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夏国新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夏国新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