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海岛建设 证券代码:600515 公告编号: 2015-078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发布了《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了《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持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独立财务顾问、审计师、评估师、律师等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和评估、审计等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相关交易框架及细节进行了持续论证和协商,并于2015年8月28日与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2015-079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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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会议召集人: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吴恕董事。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李同双董事长、董桂国董事、慕文瑾董事、吕品图独立董事、云光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呼代利监事会主席、李润江监事、田清泉监事、周琦监事因公未能出席;
3、骞军法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孙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口新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海口优联国际医院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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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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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关联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7,214,170股)、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7,336,546股)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颖律师、杨宬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