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5-097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亚夏”)通知,安徽亚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鉴于近期我国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计划自2015年7月11日起的在未来的3个月内择机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数量不低于100万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上述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7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二、增持进展

 自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亚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010,200股,增持金额 9,325,102.0元,安徽亚夏已完成上述增持计划。具体增持进展情况如下: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安徽亚夏持有公司83,821,2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8%,本次增持完成后,安徽亚夏持有公司84,831,4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

 三、其他事项

 1、安徽亚夏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安徽亚夏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