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通知:郑州瑞茂通于2015年9月8日将其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3,314万股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郑州瑞茂通于2015年9月2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00万股流通股质押给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以上事项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同时,公司接郑州瑞茂通通知,郑州瑞茂通于2015年9月28日将其原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本公司4,000万股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上述业务已在东方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上述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9%,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618,133,813股,占公司总股本1,017,407,464股的60.76%。郑州瑞茂通累计质押、冻结的股份数为550,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15%。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