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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18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5]1897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5年8月21日

至2015年9月2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5年9月2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05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75,554,648.2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73,715.0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275,554,648.27
利息结转的份额73,715.08
合计275,628,363.3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629,169.8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228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5年9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本次募集场外有效净认购金额(不含认购利息)为275,554,648.27元。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在确定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E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对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E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 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更名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命名为E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或E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业务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接受场外申赎,不参与上市交易。

2、 新增E类基金份额暂时只对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直销柜台开放。今后若调整或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

4、 新增E类份额的申购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相同,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特定申购费率。

5、 新增E类份额的赎回费用

(1)LOF基金(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和债券型)与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用相同

(2)除LOF基金外的混合型基金按以下标准收取: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N<7日1.50%
7日≤N<30日0.75%
30日≤N<1年0.50%
1年≤N<2年0.25%
N≥2年0

二、 旗下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费率

本公司旗下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开放式基金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今后如调整或增加适宜的基金类型和基金名称,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适用基金、新增E类份额基金代码及收费费率如下:

表1:适用基金

序号基金名称新增E类份额基金代码
1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01881
2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882
3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01884
4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01883
5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01888
6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885
7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01886
8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01889

表2: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E类份额的申购费率表

基金名称购买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特定申购费率%
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M<50万元1.50%0.45%
50万元≤ M <100万元1.00%0.30%
100万≤ M <500万元0.50%0.15%
M≥500万元单笔1000元单笔1000元
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M<50万元1.50%0.45%
50万元≤ M <100万元1.00%0.30%
100万≤ M <500万元0.50%0.15%
M≥500万元单笔1000元单笔1000元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M<50万元1.20%0.36%
50万元≤ M <100万元0.80%0.24%
100万元≤ M <500万元0.40%0.12%
M≥500万元单笔1000元单笔1000元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M<50万元1.50%0.45%
50万元≤ M <100万元1.00%0.30%
100万元≤ M <500万元0.50%0.15%
M≥500万元单笔1000元单笔1000元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M<50万元1.50%0.45%
50万元≤ M <100万元1.00%0.30%
100万元≤ M <500万元0.50%0.15%
M≥500万元单笔1000元单笔1000元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M<50万元1.50%0.45%
50万元≤ M <100万元1.00%0.30%
100万元≤ M <500万元0.50%0.15%
M≥500万元单笔1000元单笔1000元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M<50万元1.50%0.45%
50万元≤ M <100万元1.00%0.30%
100万≤ M <500万元0.50%0.15%
M≥500万元单笔1000元单笔1000元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M<50万元0.80%0.24%
50万元≤ M <100万元0.50%0.15%
100万元≤ M <500万元0.30%0.09%
M≥500万元单笔1000元单笔1000元

注:特定申购费率仅面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中欧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表3: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E类份额的赎回费率表

基金名称持有期限(N)E类份额赎回费率%
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N<1年0.50%
1年≤N<2年0.25%
N≥2年0
中欧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N<7日1.50%
7日≤N<30日0.75%
30日≤N<1年0.50%
1年≤N<2年0.25%
N≥2年0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N<1年0.50%
1年≤N<2年0.25%
N≥2年0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N<1年0.50%
1年≤N<2年0.25%
N≥2年0
中欧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N<1年0.50%
1年≤N<2年0.25%
N≥2年0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N<7日1.50%
7日≤N<30日0.75%
30日≤N<1年0.50%
1年≤N<2年0.25%
N≥2年0
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N<1年0.50%
1年≤N<2年0.25%
N≥2年0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N<1年0.10%
1年≤N<2年0.05%
N≥2年0

注:1、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指730日,以此类推。

2、上述持有期限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三、相关业务安排

1、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E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单笔申购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2、E类基金份额仅开通场外申赎。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新增E类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更新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方式,但本业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实施。

3、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详细情况参见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之相关公告。

五、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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