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A16项目的议案》,同意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A16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27,2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向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提供2.9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14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
李平一董事对本议案投出反对票,认为:针对广汽吉奥目前现状,应该按照市场方式进行处置,要根据广汽集团产品战略需求,对现有产品、资产、人员进行调整处置后,视需要考虑再投入。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