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49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