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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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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5-101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赖宁昌先生委托公司董事、总经理郭家华先生代为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三、关于拟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四、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5-102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增补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5-103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推荐,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核,公司拟聘任武轶先生(简历附后)和柳金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附:武轶先生和柳金宏先生简历

 武轶,男,博士,1980年4月生,中国国籍,2007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分行,2012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期间2008年9月至2013年6月,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其具备国家开发银行风险管理资质,完成15项政府、企业类客户的信用初评和复评,针对青海省有关产业项目出具《风险判断意见》10份;曾撰写《关于页岩气资源开发的基础性研究报告》等3篇投资分析报告;发表与资源开发、供销社改革有关的论文各1篇;参加省级科研项目1项。武轶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议案提交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柳金宏,男,本科,会计师,1971年7月生,中国国籍,1996年9月至2010年7月任职于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2010年7月至2013年9月任职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任职于天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10月至今,任职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2015年1月至今,任职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上海公司、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柳金宏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议案提交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5-104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徐季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9月29日

 附:徐季平先生简历

 徐季平,男,本科学历,2003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广州东凌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2月任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2月起任董事;2000年1月起任广州东凌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10月起任东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08年4月至2015年9月25日任本公司董事。徐季平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议案提交日,徐季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5-105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28日,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同意聘任康鹤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附:康鹤先生简历

 康鹤,男,本科(硕士在读),中级经济师,1984年9月生,中国国籍,2007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职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氮肥部,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任职于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氮肥部;2011年7月至今,任职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资产监管部。康鹤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议案提交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5-106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28日,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凌粮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议案》,同意公司与GENIUS LINK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GL”)签订《合作备忘录》,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收购S Kidman and Co(以下简称“Kidman”)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出售其100%股权(以下简称“Kidman项目”)的第二轮投标。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GL就投标合作事宜进行沟通洽谈、及签署相关的合作协议等事项。

 一、概述

 Kidman为澳洲最大及最古老畜牧企业之一,亦是澳洲最大之私人土地拥有者,拥有十一个牧场和一个催肥场,总面积约十万两千平方公里,主要位于南澳、西澳、北领地及昆士兰地区,拥有约185,000头肉牛,平均年产牛肉15,000吨,约占澳洲出口箱装牛肉的1.3%。该公司由Kidman家族设立,并由一批经验丰富并服务该公司多年的管理层管理。GL已成功通过Kidman公开招标的第一轮投标。根据对Kidman项目的分析判断,东凌粮油拟与GL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收购Kidman项目的第二轮投标。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GL签订《合作备忘录》, 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收购Kidman项目的第二轮投标,第二轮投标预计将于2015年10月27日递交第二轮竞标标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GL就投标合作事宜进行沟通洽谈、及签署相关的合作协议等事项。

 二、协议对方的情况介绍

 Genius?Link?Capital?Limited?汇智资本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成立于BVI):3'd?Floor,J&C?Building,P.O.Box 933,?Road?Town,Tortola,?British?Virgin?lslands,?VG1'110.

 2、注册时间:成立于2015年2月24日

 3、公司董事:孙晓冰、黄斐

 4、注册资本:5万美元

 5、经营范围:提供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金融服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东凌粮油愿与GL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第二轮投标,收购Kidman项目;

 2、若联合体第二轮投标获得中标成功,东凌粮油拟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为最终投标价的51%,从而直接获得Kidman51%股权,但仍需以东凌粮油按照最终的投资金额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许可或备案为前提;如东凌粮油本次收购未能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未能获得中国监管部门的许可或备案,则本合作备忘录自动终止,东凌粮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仍需承担第4条之责任;

 3、东凌粮油同意GL于投标阶段在联合体中占有牵头地位,对此次投标程序和安排等事宜具有最终决定权;如涉及投标或双方合作的重大事项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主体、投标方案、所竞标资产等涉及收购方案和收购内容变更的事项)等事宜,GL需事前与东凌粮油协商并确定,如GL未就前述事项与东凌粮油协商取得东凌粮油同意的,东凌粮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作备忘录,退出本次收购,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仍需承担第4条之责任;

 4、若联合体第二轮投标获得中标成功,东凌粮油同意承担本次投标联合体及GL所发生所有成本的50%,包括但不限于第一轮及第二轮投标涉及的各中介费用、专家费用、尽职调查费用和相关人员差旅费用等,预计费用总额约六十万元澳币;若联合体第二轮投标未获得成功,东凌粮油同意仅承担联合体第二轮投标所发生成本的50%,预计费用总额约五十万元澳币;

 5、GL不对最后投标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6、双方的具体合作条款以最后签署的股东协议和买卖协议为准。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订,符合公司立足大农业,开展相关多元化业务的中长期发展战略。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若投标成功,将为公司实现业务升级和战略转型打开良好的局面,有助于公司抢占优势市场先机,改善公司业绩状况,提高公司业务的盈利水平,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和业绩增长点。

 五、风险提示

 本备忘录为框架性合作备忘录,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投标及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5-107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资产及相关

 债权债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自身战略发展及业务调整的需要,为了进一步理顺公司资产及业务的归属,更顺利的推进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之元”)转让剩余与大豆压榨相关的资产,同时转让相关债权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植之元转让剩余与大豆压榨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在建工程、ERP系统、商标等资产,同时相关债权债务也将陆续根据业务进展向植之元转让。

 2、经测算,本次转让的部分资产在2015年7月31日账面价值为201,619,918.31元;负债为190,136,806.34元,资产将以2015年9月30日账面价值进行转让,同时相关债权债务也将陆续根据业务进展向植之元转让,转让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

 3、与资产相关的负债将根据业务进展进行划转,并计划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15年9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议案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授权财务中心具体办理。

 有关本次转让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

 2、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万环西路新安工业园;

 3、注册资本:787,707,900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于龙;

 5、经营范围: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加工;豆制品制造;豆制品零售;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港口理货;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预包装食品批发;散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零售;饲料零售;饲料添加剂零售;饲料批发;饲料添加剂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其他农产品仓储;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6、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0日;

 7、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植之元总资产为人民币6,754,654,474.2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7,158.16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229,566,509.19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14,369,292.82元。

 截止201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5,595,966,176.41元,负债总额为5,400,200,203.68元,净资产为195,765,972.73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530,220,247.49元,利润总额-3,908,628.17元,净利润-4,059,518.49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资产包括:(1)存货,主要为原材料(棕榈油、四级豆油、原料油),辅料及包装物,产成品(一级精炼豆油、棕榈油产品);(2)在建工程,主要为精炼及包装油项目结算工程款补入,ERP系统和商标等无形资产;

 2、相关债权债务包括:(1)与产成品相关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2)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等。(3)与以上资产相对应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4)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大豆压榨相关的部分资产此前已以增资方式投资于植之元,本次转让的资产(剩余的存货等资产)作为大豆压榨业务重组部分,先转让至植之元,相关的债权债务随业务调整转让至植之元。若转让债权大于债务,则植之元应向公司支付差额部分;若转让债务大于债权,则公司应向植之元弥补差额部分。

 2、本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以现金支付方式完成交易。

 3、本协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所有重组业务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如有其他与大豆压榨相关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将由双方协商解决;

 2、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随业务变化也将转至植之元实业,所有合同条款不改变。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自身战略发展及业务调整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公司资产及业务的归属,更顺利的推进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由于该事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资源整合,因此不存在额外风险,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5-108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及现场进行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现场会议时间: 2015 年10月22日下午14:30。

 3、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公司大会议室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及现场进行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0月22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 15:00。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议案1、公司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公司关于增补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8月8日以及2015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和《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等相关文件。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4)上述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3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0月16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893。

 2、投票简称:“东凌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 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 1.00 元代表议案1, 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①, 1.02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情况如下:

 ■

 (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和议案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选举董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议案2选举监事1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1。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注意事项

 (1)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不纳入表决统计。

 (3)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5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具体流程分别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

 请 在 深 交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2)申请数字证书

 可以向深交所认证中心( http://ca.szse.cn) 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股东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可以将多个账户注册到一个数字证书上。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者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 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五、投票规则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晓娜、温晓瑞

 联系电话:020-85506292 传真:020-85506216转1016

 电子邮箱:stock@donlinks.cn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

 邮政编码:510623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和议案2。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议案1选举董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议案2选举监事1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1)

 ■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填写说明:

 1、 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5-109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凌粮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2015年7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32号)。截至目前,公司已向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集团”)等10个交易对方发行353,448,272股股份,该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2015年9月28日。本次股份变动后,中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4,913,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公司已于2015年9月26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中农集团产权控制关系

 ■

 二、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中农集团获得的本次新增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中农集团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地位的承诺函》

 中农集团于2015年3月23日作出以下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东凌粮油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认购东凌粮油新增股份等),也不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对东凌粮油的控制地位,不与东凌粮油其他股东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东凌粮油其他股东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东凌粮油股份表决权”,并承诺如违反此承诺,将受到相应的违约制裁。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农集团出具的《关于不谋求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地位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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