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9月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在2015年9月3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于2015年11月3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
本次交易对手方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李晓婧、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友德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杜建国和董应心。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李晓婧、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友德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杜建国和董应心持有的深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最终交易金额以评估价为基础确定。拟聘请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工作内容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聘相关中介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停牌期间,公司会同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三、延期复牌原因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沟通协调工作量较大,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协商,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保障公平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特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30日起继续停牌。待本次重组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四、承诺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之日起至少 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