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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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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5-053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的项目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在嘉兴平湖市独山港区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及30万吨聚丙烯项目。

 2、本次投资的项目建设计划:项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且取得项目开工建设许可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完成并投入生产。

 3、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等文件为准。

 4、本协议书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并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5、本项目实施需进行节能评估、环境评估、安全评估、项目核准等程序,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6、本次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其他需要提示的特别事项

 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披露《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5-04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拟募集资金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

 近日,公司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独山港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或“本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卫星能源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在嘉兴平湖市独山港区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及30万吨聚丙烯项目,扩大公司平湖生产基地的丙烯生产规划,并横向延伸公司制定的C3产业一体化战略,有利于调节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单一产品的影响,降低基地各项成本,规避市场风险。

 本协议书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与独山港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书拟定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独山港区管委会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全面负责独山港区的规划、建设和行政管理,即:制定全区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负责辖区内企业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区内的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土地使用审批,组织实施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利用;负责工业经济结构调整战略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抓好企业的生产、安全、环保、质量、劳动保障、统计等工作,搞好人才开发和管理;维护全区的社会治安,保护区内企业的合法权益等。

 三、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亿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住所:平湖市独山港区兴港路西侧新海塘南侧

 5、经营范围:批发(直拨直销):丙烯、丙烷、液化石油气、氢气。化工产品生产项目的筹建、橡胶(天然橡胶除外)、塑料、化工原料的批发、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涉及的凭证、凭资质经营)。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规模、产出和税收

 卫星能源拟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规划用地约260亩(具体以国土部门实际测量为准)。项目建设计划为:项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且取得项目开工建设许可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完成并投入生产。

 项目建成投运后,分别年产丙烯45万吨、聚丙烯30万吨,年税收不少于2亿元。

 尽管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但由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等仍可能导致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可变因素,鉴于此次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如实际投资超过本次最高限额的,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

 (二)宗地出让面积和宗地位置

 1、出让面积约260亩(具体以国土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2、宗地位置:兴港路西侧、二线塘南侧、新海塘北侧(嘉兴市宝达物流有限公司及西侧地块)。

 (三)宗地出让情况

 独山港管委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宗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属工业用地。

 (四)相关责任

 1、本协议书生效后,独山港管委会及时协助公司办理项目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使公司尽快落户,加快建设,及时投产;

 2、独山港管委会为项目申报提供全程服务,协助公司做好项目建设和配套服务。协调做好项目用地开工前的“六通”、投产前的“六通”;

 3、卫星能源应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及土地使用条件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让;

 4、上述项目所有建筑均应按照国家和独山港区的标准进行规范设计和建设;

 5、上述项目应严格落实协议书中约定的有关经济指标;

 6、上述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积极认真落实安全、耗能、环保等有关要求,将项目建设成为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领军企业;

 (五)上述内容具体按照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执行。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一直致力于C3产业链一体化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了从丙烷到丙烯、丙烯到丙烯酸、丙烯酸到高分子新材料的完整产业链,且现阶段各装置运行稳定,各板块业务具备较好的市场基础;本次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有利于消化目前一期项目技术,成本优势更加明显,也满足目前国内丙烯市场的需求;

 2、本次配套年产30万吨聚丙烯项目为国外引进技术,计划采用中端以上产品牌号。聚丙烯作为目前广泛运用的高分子材料,已具备成熟和广阔的市场,尤其是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对聚丙烯的改性要求也在提高,新的应用领域和需求正在不断扩大。因此,该项目也将起到丙烯产品较好的调节作用。当丙烯与丙烷差价较大,则选择以销售丙烯为主;当两者差价缩小,则选择以聚丙烯销售为主,可以充分调节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强化产业协同、增强整体盈利稳定性;

 3、本次项目集中在平湖生产基地将提升产业链一体化的成本优势,提高资源共享效率。随着丙烷需求规模的扩大,公司对丙烷采购的优势将得到更好的体现,市场影响力和供应的稳定性得到提升;

 4、项目建成后将充分发挥港口优势,市场反应能力、服务客户能力和运输成本得到充分发挥;

 5、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项目的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或以其他合法方式自行筹集。

 (三)本项目存在的风险

 1、本协议书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2、项目实施需进行节能评估、环境评估、安全评估、项目核准等程序,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项目建设过程、行业发展和产品销售等面临各种不确定性;

 4、协议书签订后有关上述项目的产值及利税等数据均为预测,不作为公司的业绩保证;

 5、基于上述风险因素上述项目的开工与投产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

 本协议书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5-054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邮箱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电子邮箱已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原邮箱地址:satlpec@gmail.com

 公司新邮箱地址:satlpec@weixing.com.cn

 公司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嘉兴工业园区步焦路

 联系电话:0573-82229096

 传真号码:0573-82229088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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