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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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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7 股票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0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 或“公司” )于 2015年9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2015年10月9日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至2015年10月9日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工会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凡于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6.《关于 2015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昆明冶金研究院成立合资公司开展铝空气电池研发项目的议案》

 8.《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其中:议案1、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4、5、6、7、8、9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2日、7月16日、8月18日、8月26日、9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流通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0月8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和产业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7

 2.投票简称:云铝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云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包含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的表决,可以不再对具体议案进行表决。

 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情况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和产业发展部

 邮政编码:650502

 联系人:饶罡 王冀奭 周芳奕

 联系电话:0871—67455268

 传真:0871—67455605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召开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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