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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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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5-021
债券代码:122049 债券简称:10营口港
债券代码:122331 债券简称: 14营口港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180,268,12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10月 12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核准时间:2012 年8 月 2 日,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关于核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向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12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1,060,089,375股。

 2、股份登记时间: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1,060,089,375股股份的股权登记托管手续。

 3、锁定期安排:港务集团所认购的1,060,089,375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重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港务集团限售股数量因上市公司实施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上市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57,661,001普通股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增股本4,315,322,002股,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472,983,003股,港务集团限售股数量由1,060,089,375股变更为3,180,268,125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港务集团承诺,就上市公司本次向港务集团发行的全部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执行。

 港务集团未出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港务集团已履行了本次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不存在法律障碍。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180,268,12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10月 12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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