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

 重要提示

 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6月8日证监许可[2013]771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3年8月22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为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华安黄金易(ETF)”)的联接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华安黄金易(ETF)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华安黄金易(ETF)主要跟踪中国国内市场的黄金现货价格(简称“国内黄金现货价格”),其投资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我国市场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黄金价格和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华安黄金易(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华安黄金易(ETF)来紧密跟踪国内黄金现货价格的表现,与华安黄金易(ETF)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业绩表现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

 在投资方法上,本基金为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来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的目标ETF主要采用投资黄金现货合约来实现投资目标。

 在交易方式上,本基金不上市交易,投资者只能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现金的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的目标ETF属于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基金份额,也可以根据申购赎回清单按照申购、赎回对价来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在业绩表现上,虽然本基金与目标ETF的投资目标一致,但由于投资范围、投资方法、交易方式、基金规模、费用税收等的不同,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目标ETF的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

 华安黄金易(ETF)为黄金ETF,因此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与国内黄金现货价格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不同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8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4、设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6、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7、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联系电话:(021)38969999

 11、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12、联系人:王艳

 13、网址:www.huaan.com.cn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从业简历、学历及兼职情况等。

 (1)董事会

 朱学华先生,大专学历。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并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总支书记。

 童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部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自2015年7月起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祖新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上海市工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党委书记。

 马名驹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计划财务部经理及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

 董鑑华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科员、副处长、处长,上海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处长,现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总监。

 王松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职员,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发行二部副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一部总经理、固定收益证券总部总经理、固定收益证券总部总监、总裁助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

 萧灼基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云南省、吉林省、成都市、武汉市等省市专家顾问,北京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界》杂志社社长、主编。

 吴伯庆先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法律顾问。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夏大慰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2)监事会

 张志红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上海证管办机构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机构监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处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合规总监,现任国泰君安证券总裁助理、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涵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金融一部项目经理、资产信托总部实业投资部副经理、资产管理总部副科长、科长,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高级经理。

 章卫进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上海市有色金属总公司财务处科员、外经处会计主管,英国SONOFEC公司(长驻伦敦)业务经理,上海有色金属总公司房产公司财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副经理,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李梅清女士,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上海新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及上市公司部副经理,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融事业部财务总监。

 汪宝山先生,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建行上海市分行团委书记、直属党委书记,建行宝山宝钢支行副行长,建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国泰证券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兼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上海营业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专职董事、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赵敏先生,研究生学历。曾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工作,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上海营销总部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员,集中交易部总监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朱学华先生,大专学历。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并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总支书记。

 童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部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自2015年7月起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章国富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7年经济、金融从业经验。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上海信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新鑫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薛珍女士,研究生学历,1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机构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信息调研处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许之彦先生,理学博士, 1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工程工作,2005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数量策略分析师,2008年4月至2012年12月担任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9月起同时担任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3年6月起担任指数投资部高级总监。2013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担任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徐宜宜先生,管理学硕士,CFA(国际金融分析师),FRM(金融风险管理师),9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在美国道富全球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对冲基金助理、量化分析师和风险管理师等职。2011年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动投资部从事海外被动投资的研究工作。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职务。2012年3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及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细分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3、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朱学华先生,董事长、党总支书记

 翁启森先生,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高级总监、基金经理

 杨 明先生,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许之彦先生,指数投资部高级总监

 贺 涛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4、业务人员的准备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目前共有员工291人(含香港公司),其中55.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87%以上具有三年证券业或五年金融业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所有上述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公司业务由投资与研究、营销、后台支持等三个业务板块组成。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于2014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约为2,079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四位。

 于2014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67,441.30亿元,较上年增长8.9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94,745.23亿元,增长10.30%;客户存款总额128,986.75亿元,增长5.53%。营业收入5,704.70亿元,较上年增长12.16%;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2.28%,净利息收益率(NIM)2.8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9.02%;成本收入比为28.85%。利润总额2,990.86亿元,较上年增长6.89%;净利润2,282.47亿元,增长6.10%。资本充足率14.87%,不良贷款率1.19%,拨备覆盖率222.33%。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新增11万户和68万户,个人有效客户新增1,188万户。网点“三综合”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综合性网点达到1.37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0%,综合营销团队1.75万个,网点功能逐步向客户营销平台、体验平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深化网点柜面业务前后台分离,全行超过1.45万个营业网点30类柜面实时性业务产品实现总行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60%。总分行之间、总分行与子公司之间、境内外以及各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得重要进展,集团综合性、多功能优势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3,989.83亿元,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以“养颐”为主品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账户管理规模分别新增188.32亿元和62.34万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38.06%,新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首发份额市场领先。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1万个、结算量达1.46万亿元。信用卡累计发卡量6,593万张,消费交易额16,580.81亿元,多项核心指标同业第一。私人银行业务持续推进,客户数量增长14.18%,金融资产增长18.21%。

 2014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2;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第29位,新兴市场500强排名第3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4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第38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重要奖项,覆盖公司治理、社会责任、风险管理、公司信贷、零售业务、投资托管、债券承销、信用卡、住房金融和信息科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5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1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层

 电话:(021)38969960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朱江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8号高德置地夏广场D座504单元

 电话:(020)38082891

 传真:(020)38082079

 联系人:林承壮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A座706室

 电话:(029)87651812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翟 均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晓帆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86)10-66596688

 传真:(86)10-66594568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3636363

 传真:010-63636713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86-10-68946790

 传真:86-10-68466796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591-87824863

 传真:0591-87842633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9938

 传真:010-85239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426500

 传真:010-66426519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号码:(0755)8208038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1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电话:0086-21-68475888

 传真:0086-21-68476111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6419824

 网址:www.psbc.com

 (1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86755-83198888

 传真:86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1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电话:0086-21-38576709

 传真:0086-21-50105085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1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86-10-65558000

 传真:86-10-655508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6)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农惠臣

 电话:(0991)8805337

 传真:(0991)8824667

 客户服务电话:(0991)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8)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1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021-96250500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2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2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6―30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8686667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网址: www.sxzq.net

 (2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91

 传真:(0551)5161600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网址:www.hazq.com

 (2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蔡咏

 电话:(0551)62207323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5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5)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9351

 传真:(0769)22119423

 客户服务电话: 0769-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2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755)23835383

 传真:(010)60836029

 客户服务电话:0755-23835888

 网址:www.cs.ecitic.com

 (2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9)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盘古大观A座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3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676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3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

 传真: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com.cn

 (3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易峥

 电话:0571-88920879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0571-88920897

 网址:www.5ifund.com

 (3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86-10) 400-888-6661

 传真:(+86-10)62020088-880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p.cn

 (34)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光华路16号中国中期大厦A座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中国中期大厦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电话:010-59539718、59539728

 传真:010-65807110

 客户服务电话:95162、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fund.com

 (3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21-20835879

 网址:www.hexun.com

 (3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jjmmw.com,www.zlfund.cn

 (37)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客户服务电话:95162

 网址:www.cifco.net

 (3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39)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9

 传真:(010)83561094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4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李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www.swhysc.com

 (4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4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 www.ehowbuy.com

 (4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26层、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8811@网址: http://www.zcvc.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传真号码:010-67000988-6000

 (4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4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49)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电话:021-80133888

 传真号码: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http://www.fundhaiyin.com

 (50)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联系电话:021-33323998

 传真号码:021-3332399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5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网址:http://www.tpyzq.com

 (5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 泉州市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电话:0595-22551071

 传真号码:0595-22505215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33627962

 联系人:赵良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716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边卓群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ETF联接基金,指数基金。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目标ETF基金份额的投资,紧密跟踪中国黄金现货价格的表现。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等黄金品种。此外,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根据投资者申购、赎回的现金流情况,本基金将综合目标ETF的流动性、折溢价率等因素分析,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国内黄金现货价格表现。其中本基金参与目标ETF二级市场交易将基于基金管理人对一二级市场折溢价率、二级市场流动性、综合成本、上海黄金交易所市场交易特征等研究和分析制定适当的交易策略。本基金还将适度参与目标ETF 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的组合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本基金也可以通过买入黄金现货合约来跟踪国内黄金现货价格的表现。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产品,并在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参与证券借贷,以增加收益。

 在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之前,本基金可通过特殊申购的方式用基金资产换购目标ETF份额,以进行基金建仓。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二)投资管理

 1、投资决策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三级决策体系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三级决策体系的责任主体是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协调小组和基金经理。决策管理的原则是集体决策、分层授权、职责明确和运作规范。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协调小组是基金投资的协调机构和中间桥梁,投资协调小组由基金投资部、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部、指数投资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基金经理是基金运作的直接管理人。

 2、投资管理程序

 研究支持、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组合维护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支持:指数投资部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开展国内黄金现货价格的追踪,通过对目标ETF、黄金现货合约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进行基金资产流动性分析及业绩归因分析等工作,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指数投资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每日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根据国内黄金现货价格的表现情况,结合研究支持,基金经理对目标ETF采取申购或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来构建组合,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集中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投资组合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并对风险隐患提出预警。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根据国内黄金现货价格的变动,结合目标ETF的市场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采取适当的跟踪技术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紧跟国内黄金现货价格。

 (7)合规监察:合规稽核部对整个投资管理流程进行实时监控。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由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目标ETF的申购赎回存在确认和交收时间上的差异,基金规模变动可能导致基金投资比例在短期内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此外,因证券市场波动、目标ETF申购、赎回、交易被暂停或交收延迟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也可能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对于上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因目标ETF申购、赎回、交易被暂停或交收延迟致使不能在10个交易日内完成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或投资目标ETF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办理黄金实物的出、入库业务;

 (9)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10)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四)基金的黄金租借和黄金质押

 本基金可以进行黄金租借和黄金质押。

 (五)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六)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以及参与转融通等相关业务,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内黄金现货价格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目前国内黄金现货价格收益率以Au99.99合约价格为基础进行计算。如果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终止交易,或者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作为我国黄金现货的基准价格的计算依据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有权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依据,不需另行召开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为黄金ETF,因此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与国内黄金现货价格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不同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1.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无。

 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2.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2.3 其他资产构成

 ■

 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2.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1.华安黄金易(ETF联接)A

 ■

 2.华安黄金易(ETF联接)C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产生的费用;

 9.基金的黄金现货合约交易或结算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延期费、结算、过户费、仓储费、运保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10、基金的黄金租借业务及质押业务相关费用;

 11.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2.数据使用费;

 13.基金投资目标ETF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目标ETF的交易费用、申购赎回费用等);

 14.基金收益分配中所发生的费用;

 15.为了基金利益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除外;

 16.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或预提到的任何税收、征费及相关利息、费用和罚金;

 1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500元/每笔。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5%,按持有期递减。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注:一年指365天。

 (3)转换费

 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

 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

 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0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

 转入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

 转出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注1: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

 计入基金资产。

 注2: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