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17日起停牌,2015年8月2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4日起继续停牌;2015年8月2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3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公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5年9月29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雨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润集团”)的通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部分资产或公司实际控制人雨润集团所拥有或控制的其他资产,同时可能涉及战略投资者控制的资产,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类型为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第三方。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初步方案为拟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所属行业初步确定为互联网或农产品物流行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雨润集团及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交易事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相关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有效开展。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大,并且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协商和论证,因此预计公司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大,并且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协商和论证,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拟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