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5-03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近日,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三和公司”)的通知:三和公司通过“民族兴盛8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74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三和公司为维护股价稳定而做出的承诺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权益及证券市场稳定,并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公司控股股东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公司控股股东计划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根据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三和公司通过 “民族兴盛8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9月24日增持67,000股,成交均价13.48元/股;9月25日增持677,600股,成交均价13.41元/股,两次增持占公司总股本的0.2%。本次增持前三和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65,588,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1%,增持后持有公司股票166,333,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1%。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股份。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