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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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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3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届二十次董事会议,陈国英董事因公未能参会,委托王铁林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1名董事委托到会董事行使表决权,实到董事8人, 3位监事及董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大淳主持,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15年10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经研究,提名许统广先生、林诗彪先生、陈东屏先生、莫翊斌先生、陈国英先生、王铁林先生、李业先生、李映照先生、沈忆勇先生等九人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陈国英先生、王铁林先生为外部董事候选人,李业先生、李映照先生、沈忆勇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于本公司为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15-026)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三、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15-027)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四、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15-028)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统广先生 1964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营业代表、市场部副经理、经理,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副总经理兼汕头高威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07年5月任印制板事业部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获汕头市劳动模范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许统广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诗彪先生 1963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工程师、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1996年起任汕头市科学技术成果专家评审组成员、汕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委员, 1997年9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2年9月任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所长,曾被评为中科院广州分院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现任汕头市科学技术成果专家评审组成员,汕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委员,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林诗彪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3032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东屏先生 1968年出生,研究生毕业,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总经理秘书,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证券部经理,1997年9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东屏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3032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莫翊斌先生 1968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工程师、制造部主管、制造部经理;1998年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覆铜板厂总经理。2005年获得汕头市十佳“青年科技带头人”荣誉称号、2006年获得汕头市“劳动模范”称号。现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覆铜板厂总经理。

 莫翊斌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国英先生 1947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广东省电子工业局副处长,蕉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广东省电子机械工业厅副处长,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处长,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处长,广东平板显示产业促进会会长,广东省电子行业协会会长,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国英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铁林先生 1963年出生,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会计学教授。历任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深圳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深圳三九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赛博韦尔软件产业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深圳国华盛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香港永冠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现代经济研究会秘书长,2007年起任广东金融学院教师,2009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金融学院教授、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铁林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业先生 1952年出生,博士学位。历任华南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副系主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及成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1月起任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委员会专家、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业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映照先生 1962年出生,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历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管理咨询协会咨询顾问,广东省经信委、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科技局项目评审专家,美国《Technology and Investment》、《国际会计前沿》杂志编委,2008年5月至2014年6月任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4月起任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3月起任深圳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1月起任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8月起任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上风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映照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忆勇先生 1966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研究生毕业于复旦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1989 年6月起在汕头大学任职,现任汕头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汕头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1年9月起任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起任广东嘉达早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忆勇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证券代码:000823 公告编号:2015-024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业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____次, 未出席 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映照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____次, 未出席 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沈忆勇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____次, 未出席 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证券代码:000823 公告编号:2015-025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业,作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9_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李业 (声明人姓名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业

 日 期:2015年9月29日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映照,作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95__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李映照 (声明人姓名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映照

 日 期:2015年9月29日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沈忆勇,作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15__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沈忆勇 (声明人姓名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沈忆勇

 日 期:201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6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为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情况如下:

 1、担保情况概述

 该项担保系本公司为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此笔贷款的担保协议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后签署,当日生效。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汕头市;法定代表人:莫少山;经营范围:高密度多层印制线路板;注册资本:5652万美元;该公司外方股东系香港汕华发展有限公司(参股25%),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截止2015年8月31日资产总额:103,875.42万元;负债总额:47,741.10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7,681.72万元);资产负债率:45.96%(本次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为45.96%);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万元;盈利情况:2015年1-8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76.36万元,利润总额3,944.49万元,净利润3,352.82万元。

 3、担保协议的相关主要内容

 本公司同意为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贰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该合同执行完毕为止。

 4、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是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2015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57,376.36万元,净利润3,352.82万元。现因资金周转需要,该公司需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截止2015年8月31日,该公司流动比率为1.11、速动比率为0.83,结合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及资产结构看,该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一般,该笔担保有一定风险。

 由于该担保对象系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对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的担保,参股股东已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反担保措施。

 5、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截止目前,累计对外担保总金额69,296.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50%。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7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情况如下:

 1、增资概况

 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2003年6月成立,原投资总额3936万美元、注册资本1640万美元,本公司控股75%,外方朗杰国际有限公司持股25%。

 根据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的未来发展需要及财务状况,本次增资480万美元,本公司出资75%,计360万美元;朗杰国际有限公司出资25%,计120万美元。增资后,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投资总额增至5100万美元,注册资本增至2120万美元。

 2、拟增资控股子公司情况

 ①控股子公司名称: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

 ②股东:本公司控股75%,外方朗杰国际有限公司持股25%。

 ③经营范围: 生产各类液晶显示器及模块、触摸屏产品、各类平板显示器及模块。

 ④注册资本:1640万美元

 ⑤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5年8月底,总资产60,894.80万元、净资产18,354.79万元,2015 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48,164.98万元,净利润390.80万元。

 3、本次增资的目的以及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目的: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子公司净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c子 公告编号:2015-028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10月20日召开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1:关于选举许统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1.2:关于选举林诗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1.3:关于选举陈东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1.4:关于选举莫翊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1.5:关于选举陈国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

 议案1.6:关于选举王铁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1:关于选举李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2:关于选举李映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3:关于选举沈忆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3.1:关于选举黄泽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3.2:关于选举许闻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特别说明:

 ①上述全部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②上述议案中第2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独立董事候选人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①法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②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应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9日8: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360823 投票简称:超声投票

 3)在投票当日,“超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01元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至1.06元代表第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对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2,2.01元代表第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2.03元代表第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对于选举监事的议案3,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每项议案具体对应的委托价格见下表。

 ■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每一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候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即每一股东享有的选举票数为该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候选人数。股东在选举候选人时,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但每一股东累计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其享有的总票数,否则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将视为无效。

 A、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票数总数=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B、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票数总数=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C、选举监事:可表决票数总数=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④本次网络投票不设置总议案。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创文 陈嘉赟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

 邮 编:515065

 电 话:(0754)88192281 83931133

 传 真:(0754)83931233

 E-mail:csdz@gd-goworld.com

 (六)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证券代码:000823 公告编号:2015-029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监事会于2015年9月23日书面通知各监事并签字确认,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15年10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黄泽斌先生、许闻女士等二人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另外,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陈汉真先生由公司职工代表会审议通过,将与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当选的监事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黃泽斌先生1958年出生,大学专科毕业,助理经济师,历任汕头超声电子仪器公司行政部副经理,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房产部经理、企管部经理和物业部经理;2008年3月起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黃泽斌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汉真先生 1966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9年6月至2002年7月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职员、主管、QA经理,2002年7月至2007年5月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品质部经理,2007年5月起任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汉真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闻女士 1977年出生,硕士学位,会计师;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审计员、审计专责、内审主管;2009年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室内审主管;现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室内审主管。

 许闻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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