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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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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7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5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至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下午15:00 至2015年10月15日下午15:00。

 (三)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四)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投票方式为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12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6、登记方式: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当面提交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前请先电话联系告知联系人),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邮 编:51800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

 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0。

 2.投票简称:瑞和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瑞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3: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10月15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7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9月24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的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因管理结构调整,变更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会决议聘任叶志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第二届董事会。公司原总经理徐辉义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叶志彪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的修订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具体内容

 请投资者查阅将于 2015 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2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于2015 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叶志彪简历

 叶志彪,男, 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2年6月至2010年5月担任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担任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自2012年任职于瑞和股份,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叶志彪先生没有持有瑞和股份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7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结构调整,自2015年9月29日起,徐辉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徐辉义先生卸任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李介平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叶志彪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叶志彪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叶志彪简历

 叶志彪,男, 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2年6月至2010年5月担任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担任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自2012年任职于瑞和股份,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叶志彪先生没有持有瑞和股份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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