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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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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8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孙家凤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科众恒盛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350万元,占67%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5 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近日,上海科众恒盛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闸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科众恒盛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08000608866

 住所:上海市闸北区江场三路26、28号310室

 法定代表人:林清民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在云计算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88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9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实到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副董事长辞职暨选举新任副董事长的议案》

 吴建文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之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林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林仪女士简历详见同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关于副董事长辞职暨选举新任副董事长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9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汤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提名人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9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董事长陈成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董事林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上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汤珊女士为第六届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10月15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9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89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吴建文先生的辞职报告。吴建文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其所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相关公告见2015年9月29日的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15 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对董事的任职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汤珊女士符合《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现提名汤珊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候选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登载于 2015 年 9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汤珊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福建龙岩人,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厦门协成实业总公司协成净化设备厂主办会计;厦门科华电子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汤珊女士于2012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于2013年6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财务总监培训,并取得财务总监培训结业证书。汤珊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5%;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0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汤珊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90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

 辞职暨选举新任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吴建文先生的辞职报告, 吴建文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吴建文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正常经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吴建文先生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副董事长辞职暨选举新任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林仪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意选举陈成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林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上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选举汤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9日

 附件:

 林仪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山东高密人,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新疆石河子大学系统工程系讲师;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销售中心副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副总裁,公司董事、副总裁。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北京科华恒盛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仪直接持有公司1.73%的股份,持股总数为3,872,800股(其中300,000股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4.23%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林仪女士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91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5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15:00至2015年10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12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0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议案由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并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第 1、2 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披露情况:

 其中议案1已经公司2015年8月1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2015年8月15日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议案2已经公司2015年8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2015年8月27日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议案3已经公司2015年9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2015年9月29日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8

 传真:0592-5162166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代码:362335;投票简称:科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3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

 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15:00至2015年10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

 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赖紫婷 林韬

 联系电话:0592-5160516

 特此通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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