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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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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5-066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泉置业)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简称:渣打银行)于2014年12月30日签订《定期贷款协议的修订及补充协议》,向渣打银行申请人民币2.2亿元贷款授信额度。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在深圳向渣打银行提供了《担保函》,为上述2.2亿元贷款授信额度项下的其中1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2亿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201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时间为2002年7月4日,注册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阳光大道四段,注册资本2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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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渣打银行提供《担保函》。公司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向渣打银行保证,天泉置业将按时偿还或支付在贷款文件项下或与贷款相关的所有本金、利息、费用、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用、公证费用、税、诉讼费用、佣金、律师费及差旅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合理费用(“担保债务”),并保证在渣打银行提出要求时,立即按其要求向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支付担保债务。

 公司在《担保函》项下担保的贷款文件项下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保证期间自《担保函》签订之日开始,直至渣打银行依据贷款文件提供的贷款到期日后的两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天泉置业向渣打银行申请的2.2亿元贷款授信额度项下的其中1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项目开发的需要。

 2、公司持有天泉置业100%股权,天泉置业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 2015年9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648,382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08.3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48,382万元,不存在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担保函

 2、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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