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15-047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63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于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公司将与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报送有关材料。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52631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