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28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世达昌”)的通知,恒世达昌将其持有的2,60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用于贷款担保,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9月25日,质押期限为一年。
此外,恒世达昌将其2014年9月23日质押给浦发银行的2,900,000股(详见发布在法定媒体的2014-109号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进行了解押。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5年9月25日,已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世达昌共持有公司股票312,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8%;本次质押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累计质押股份240,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2%。前次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已于2015年9月24日于法定媒体披露。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