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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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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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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应分配金额为截止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分红比例计算。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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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2)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3) 本基金代销机构: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海通证券、山西证券、安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东方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上海证券、齐鲁证券、国信证券、信达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财富证券、江海证券、天相投顾、上海农商行、洛阳银行、浙江稠州银行、东莞农商行、包商银行、深圳新兰德、和讯科技、诺亚正行、深圳众禄、上海天天基金、上海好买基金、杭州数米基金、上海长量基金、浙江同花顺、北京展恒基金、上海利得基金、浙江金观诚、宜信普泽、万银财富、北京增财基金、一路财富、钱景财富、上海联泰资产、汇付金融、陆金所资管、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浙江)、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安信证券、山西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

 (4)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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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本次收益分配金额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3%,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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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2)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3)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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