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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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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5-6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3.7亿元质押借款事项进展

 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实业”)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中融信托”)签订了《中恒集团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约定中恒实业将其持有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200万股股权收益权转让给中融信托,转让款为人民币3.7亿元。合同同时约定了中恒实业应在规定期限(根据实际放款时间,到期日为2015年9月26日;因当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9月28日)内按约定的金额回购该股权收益权,逾期则中融信托有权处置该股权并优先受偿。

 2015年9月25日,中恒实业通知上市公司,对于上述3.7亿元,无力偿还(即无力履行回购义务)。对此,上市公司于9月25日晚间发布了相关公告。

 2015年9月27日,中恒实业通知上市公司,对于上述3.7亿元的还款事项,正在与相关机构积极沟通,以寻求妥善处理,并已取得一定进展,但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9月28日早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暂停交易。

 2015年9月28日,中恒实业通知上市公司,其已经接到中融信托书面通知,对于上述3.7亿元,同意将回购期限延长至2016年3月26日。

 鉴于上述事项的不确定性基本消除,经公司申请,中恒集团股票将于2015年9月29日起复牌。

 公司提醒投资者,上述事项,尚需中恒实业、中融信托等有关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将与控股股东积极沟通,力争在10至15个工作日内签署完正式协议。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以上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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