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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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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农银汇理策略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29日

 农银汇理策略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农银策略价值基金”或“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9月29日,基金代码为660004,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指数+25%×中信全债指数”。

 鉴于中信标准普尔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近期将终止维护和发布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15 年10月8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现将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自2015 年10月8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75%×沪深300指数+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沪深300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

 二、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农银汇理策略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十二、基金的投资”中“(五)业绩比较基准”,修订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总体走势的综合性指数,它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所选择的成分股具有规模大、流动性好的特征,该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和良好的可投资性,是反映我国证券市场上股票整体走势的重要代表性指数;中证全债指数是覆盖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两大市场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整体走势的指数,具有较广的覆盖面,成分债券的流动性较高。

 根据本基金设定的投资范围,基金管理人以75%的沪深300指数和25%的中证全债指数构建的复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基本一致,可以用来客观公正地衡量本基金的主动管理收益水平。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当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并且更接近本基金风格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可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将及时公告。”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变化,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变更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bc-ca.com)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29日

 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农银汇理平衡双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农银平衡双利基金”或“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4月8日,基金代码为660003,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5%×沪深300指数+45%×中信全债指数”。

 鉴于中信标准普尔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近期将终止维护和发布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15 年10月8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现将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自2015 年10月8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55%×沪深300指数+45%×中信全债指数”,变更为“沪深300指数×55%+中证全债指数×45%。

 二、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十二、基金的投资”中“(六)业绩比较基准”,修订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55%+中证全债指数×45%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总体走势的综合性指数,它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所选择的成分股具有规模大、流动性好的特征,该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和良好的可投资性,是反映我国证券市场上股票整体走势的重要代表性指数;中证全债指数是覆盖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两大市场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整体走势的指数,具有较广的覆盖面,成分债券的流动性较高。

 根据本基金设定的投资范围,基金管理人以55%的沪深300指数和45%的中证全债指数构建的复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基本一致,可以用来客观公正地衡量本基金的主动管理收益水平。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当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并且更接近本基金风格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可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将及时公告。”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变化,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变更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bc-ca.com)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29日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农银行业成长基金”或“本基金”)成立于2008年8月4日,基金代码为660001,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指数+25%×中信全债指数”。

 鉴于中信标准普尔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近期将终止维护和发布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15 年10月8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现将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自2015 年10月8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75%×沪深300指数+25%×中信全债指数”,变更为“沪深300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

 二、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十五、基金的投资”中“(六)业绩比较基准”,修订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75%+中证全债指数×25%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总体走势的综合性指数,它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所选择的成分股具有规模大、流动性好的特征,该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和良好的可投资性,是反映我国证券市场上股票整体走势的重要代表性指数;中证全债指数是覆盖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两大市场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整体走势的指数,具有较广的覆盖面,成分债券的流动性较高。

 根据本基金设定的投资范围,基金管理人以75%的沪深300指数和25%的中证全债指数构建的复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基本一致,可以用来客观公正地衡量本基金的主动管理收益水平。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当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并且更接近本基金风格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可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将及时公告。”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变化,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变更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bc-ca.com)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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