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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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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7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28日上午,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问泽鑫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人,占出席的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问泽鑫先生、朱志英女士回避表决。

 为充分保护股东权益,该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5年9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暨董事长问泽鑫先生于2014年12月31日签署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问泽鑫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的20%。鉴于目前市场环境不适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双方同意终止本次股份认购并签署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7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4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获得通过。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7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公告

 2015年9月28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5年1月2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拟向包括董事长问泽鑫在内的不超过十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计不超过8,368.2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资金拟用于铝合金电缆及无机矿物绝缘防火电缆扩产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自筹备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以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鉴于近期市场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各因素,经与其他各方深入沟通和探讨,认为目前融资和行业环境不适合上述项目,所以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三、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签署终止协议

 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全体参会有表决权董事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因该方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问泽鑫、朱志英回避表决。为充分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基于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和电线电缆行业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实质性的影响,同意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暨董事长问泽鑫先生于2014年12月31日签署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问泽鑫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的20%。鉴于目前市场环境不适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双方同意终止本次股份认购并签署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终止协议》。

 四、其他事项

 公司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仍将继续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探索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不同融资方式,实现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双向驱动。

 给各位投资者造成不便之处深表歉意。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75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28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该函,问泽鸿提请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该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72)、《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将于2015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登载。

 为充分保护股东权益,现提议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问泽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6,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提案人身份合法,提案程序合法。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此,公司董事会发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在已于2015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登载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69)“二 会议审议事项”中增加:

 第5项《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的表决,该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全文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15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至2015年10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东大道59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9日

 7.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8.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5年9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增加提供2015年度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度担保额度暨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人民币1亿元到期续借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控股子公司向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5.审议《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1-4已于公司2015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于公司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登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根据《公司法》和《章程指引》规定,第1-4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第5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1、3-5项涉及关联交易,故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5年9月30日(星期三) 9:00-12:00、13:00-16:00;2015年10月8日(星期四) 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901号(邮编:201201)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徐萍

 联系电话:021-58974262转2210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8日

 附: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赶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摩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份修改)》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相关材料,对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基于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和电线电缆行业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实质性的影响,所以我们同意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独立董事:

 孙勇 潘志强 王德宝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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