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5-83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5年10月9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刊登在2015年9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会议事项提示性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六次会议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下午15:00 ~2015年10月9日下午15:00。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5.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5日
6.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7.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5年9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第1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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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9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9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全部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23层公司会
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0676 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 在投票当日,“智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4) 投票具体程序为:
①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
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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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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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 采用互联网交易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3)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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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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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至2015年10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23层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305室公司证券管理部。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费用自理。
3、联系人:王科芳 薛俊霞
电话:0371-55139520
传真:0371-55139521
邮编:450046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8日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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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决票只能用“√”填写,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 “反对”、 “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5-84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9月28日,在获得董事长的授权下,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智度德普)申请总额为45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利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准,确定为4.6%,预计需支付给大股东利息为103.5万元,借款时间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
因智度德普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以利息计算)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本次关联借款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关联方名称: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智度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码:110107018293784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账面总资产371410.52万元,负债39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77.29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人民币45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日期为2015年9月28日至2016年3月27日(根据实际到账时间相应调整),借款利率以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准,确定为4.6%。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利益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2、借款期限:2015年9月28日至2016年3月27日(根据实际到账时间相应调整)
3、借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4.6%)
4、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补充了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符合投资者利益。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自2014年9月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9月至披露日,公司共计向控股股东智度德普借款两次,累计借款金额为4780万元,累计借款利息110.64万元。
七、备查文件
借款合同。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