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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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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所:为自贸区同业存单提供登记托管、清算结算服务
□本报记者 官平

 □本报记者 官平

 

 2015年9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正式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同业存单(以下简称“自贸区同业存单”)提供登记托管、清算结算服务,有力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和改革开放。

 上海清算所的自贸区同业存单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具有三项显著特征:第一,以自由贸易账户为依托,对于符合要求的自贸区同业存单发行人和投资人,提供自贸区同业存单发行人账户和投资人账户开立服务;第二,通过建立独立的托管清算结算系统和账户体系,有效为自贸区同业存单发行人提供登记、信息披露、代理付息兑付等服务,同时为自贸区同业存单投资人提供托管和交易的清算结算等服务;第三,按照上海自贸区跨境金融服务相关规定,做好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报送信息工作。

 作为重要的货币市场工具,截至目前,同业存单累计发行超过4万亿元,托管量超过2万亿元。此次自贸区同业存单的推出,以及通过上海清算所为自贸区同业存单提供相关服务,有利于完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和货币市场功能;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中央证券存管机构支持金融市场发展的作用,更好支持区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融资,服务境内外发行人和投资人需求,持续完善基于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登记托管、清算结算职能;有利于切实履行跨境金融服务和监督职责,积极支持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创新和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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