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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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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7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自2015年7月3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10日至9月21日期间披露了相关后续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事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的现场工作已基本完成,聘请的中介机构正根据获取的基础资料紧密进行相关报告的编制及后续工作。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手就交易标的收购价格、支付方式、具体业绩承诺等事项开展了新一轮谈判,并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探讨,达成了初步意向,但具体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有关各方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早日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筹划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7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扩大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公司决定增加《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自2015年10月1日起,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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