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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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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09号文核准,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7.8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根据《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品种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5年9月25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2%。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9月28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122478”,简称为“14粤运01”),并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9月30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年9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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