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预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由公司答复后,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16日起复牌。现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673号),并于9月16日披露了《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及《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16日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日,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履行国务院国资委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程序。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完善等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程序。
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完成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有关规定,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将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三)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四)公司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已说明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风险因素,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8日